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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记功嘉奖的决定

2021年11月16日 10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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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我区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作出突出贡献人员记功嘉奖的决定

各地()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上,我区体育代表团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中华体育精神,继承发扬老西藏精神两路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精诚团结、不畏强手、勇于挑战、敢于超越,取得竞技体育项目3枚金牌、1枚银牌、2枚铜牌的历史性突破,实现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全体运动健儿以使命在肩、奋斗有我为人生誓言,努力为西藏争光、为人生添彩,全面展现了雪域高原各族儿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感恩奋进新征程的良好精神风貌,为全区各族人民建设美丽幸福西藏、共圆伟大复兴梦想注入了强大信心和动力。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运动员和全体体育工作者刻苦努力为祖国和西藏争取更大光荣,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等有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给予多布杰、边巴次仁、格桑平措、旦增罗旦和扎西同志记功,给予扎西次仁和白玛玉珍同志嘉奖。希望受到奖励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体育系统干部职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全面把握四个赋予、一个有利于要求,真抓实干、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勇攀高峰,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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