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坝县征兵通告
2025年12月29日 11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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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血铸军魂,青春赴征程!为让每一户农牧民家庭、每一名优秀适龄青年全面知晓2026年征兵新政策,鼓励广大有志青年响应国家号召,踊跃投身国防事业,现将2026年征兵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报名时间
上半年:男兵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2月10日18时、女兵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10日18时。
下半年:男兵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8月10日18时、女兵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8月10日18时。
报名方式
1、通过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网上应征报名(显著位置放置“全国征兵网”官方二维码)。
2、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到户籍地乡(镇)人民武装部进行现场报名。
征集对象
【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性】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应征兵员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院校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应届毕业生,城镇户口及农业户口均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女青年必须是高中应届毕业生和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优抚优待政策
(一)入伍时
高学历青年优先确定预征对象、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
(二)在部队
1.考学。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生和高中毕业生士兵,可报考军队院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
2.保送入学。作战部队建制旅团级单位、作战部队军师级单位直属队战斗班班长或技术尖子,表现优秀的可保送入部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干部;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
3.提干。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本科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直接提干。
4.选改士官。义务兵服役期满,表现优秀的,根据部队岗位需要选改为士官。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5.生活待遇。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在西藏地区服役的士兵,义务兵第一年津贴50000元左右,第二年津贴55000元左右,下士第2月工资10324元,中士第2月工资13013元,二级上士第2月工资15882元,一级上士第2月工资18756元,士官级别越高工资越高。在内地服役的义务兵第一年津贴15000元左右,第二年18000元左右。
6.家庭优待。自2014年12月1日起,西藏户籍义务兵服役期间政府对其家庭给予优待金24000元(两年)。
(三)退伍后
1.定向考录。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考录、政法干警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国有企业招聘时,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录用村组织换届选举和基层专武干部时,优先招录部队优秀退役士官和大学生士兵。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公职岗位考录计划,确定一定数量的公职岗位,用于定向考录从西藏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公招加分。自治区出台政策,对义务兵服役期满,符合公招政策条件、报考公职岗位的按服兵役时间每年加2分,在区外实现市场就业的可同等享受毕业生活补贴、住房保障补贴、求职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
3.复学优惠。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保留入学资格或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4.升学优先。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获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参加普通本科考试,实行计划单列;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职高(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5.经济补助。西藏户籍服役两年的义务兵退役后自主就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50000元,每超期一年增加10000元,最高服满11年的士兵可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14万元(从2011年入伍新兵起实施)。
6.学费补偿代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毕业生、在校生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对退伍复学的在校大学生和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12000元。
7.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士官服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
注:此政策解读若有变动,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并由自治区征兵办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请联系我们:
单位:边坝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地址:边坝县草卡镇军民路8号
电话:17354592111
监督电话:177899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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