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下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在拉萨闭幕。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西藏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西藏自治区药品管理条例》;通过了关于批准《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通过了《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自治区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那曲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通过了人事任免案,洛桑江村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