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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坝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6   浏览次数:   【字体:

边坝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416日在边坝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边坝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县财政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市委一届八次全会及经济工作会议、县委九届四次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9年人大会议预算决议,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补齐短板、提高质量、改善民生的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做好“三保”工作,着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经济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向好态势,经济结构持续优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初步成效,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边坝经济社会实现了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保持良好。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收支执行情况。2019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485.4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15%,较上年决算收入增长16.46%。上级补助收入为128913万元,债券转贷收入为44,016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18002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97320.53万元,增长117.67%。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17857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15%,较上年决算支出增加34888万元,增长24.2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3455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为44,016万元。收支相抵,呈收支平衡现象。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收入项目执行情况。税收收入为3665万元,其中:增值税2595万元,所得税524万元,资源税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43万元,印花税58万元。非税收入为1820万元,其中:专项收入656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万元,罚没收入251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84万元,其他收入28万元。

支出项目执行情况。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785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1099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为9423万元,教育支出为1700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为1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为43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6712万元,卫生健康出为892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为79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为8259万元,农林水支出为7575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为2792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为18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为6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为471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为27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为22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为1588.11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1809.11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为1809.11万元。收支平衡。

 3.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情况

    2019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券为44,016万元,其中: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7,631万元,用于抵扣国库垫支农村公路项目资金;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6,385万元,用于腾退预算安排的偿还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资金。2020年开始,县本级要预算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

(二)2019年重点支出和政策落实情况

根据市委、政府统一部署,县政府统筹各方财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全力确保2019年重点支出和政策有效落实。

1.切实保障工资和基本运转。一是保障全县干部职工工资性支出,全年工资支出28,585.79万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财政配套支出4505.86万元,公积金配套3856.45万元。二是各单位公用经费支出3255.24万元。三是配套各单位专项6050万元。四是配套棚户区改造6000万元。

2.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资金1127万元,用于配套教育各项支出。二是健全社会保险体系。严格执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配套新农合资金145.39万元用于保障农牧民就医。针对上级出台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等各项惠民政策,我县财政在财力吃紧的情况下,优先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三是大力支持创业就业。设立县本级100万元创业就业扶持基金。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严格落实上级政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提高至年人均80元。落实了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加大了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的保障力度。继续执行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健康体检、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农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奖励政策。五是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预算6500万元用于支持县城棚户区改造、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六是支持文体科技事业蓬勃发展。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化惠民工程实施,积极落实“三馆一站”免费开放、重大文化活动开展、文化创作等补助资金。持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投入资金10万元,加大文物保护支持力度。

3.大力支持农牧业可持续发展。一是支持农牧业生产。扎实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落实土地增减挂钩资金3759.32万元,用于支持土地治理和农村环境改善项目。落实资金90万元,用于农牧业生产防灾减灾;落实资金87万元,用于防汛抗旱;落实资金2606.2万元,用于农田建设补助。二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改善农牧区基础设施条件,其中:落实资金1293.62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落实资金3169.54万元,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落实资金270万元,用于支持公益性水利工程。三是积极用好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增强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能力。四是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积极落实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整合资金2295万元全部用于村级组织建设。落实资金900余万元,继续实施村干部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奖励补助政策,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其他村干部的基本报酬及业绩考核奖励标准分别提高到28,185元、14,109元,按村委会主任、其他村干部报酬的50%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成员报酬,村级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标准逐年提高。

    4.支持创新社会综合管理。加强政法部门经费保障,进一步提升政法机关装备配备水平和办案处突能力。积极推进司法体制和法检两院深化改革。全面落实各项创新社会管理政策。落实第八批强基惠民驻村工作资金955.63万元,落实“双联户”奖补资金50.46万元,落实爱国守法僧尼奖励表彰资金107.5万元,落实民族团结表彰经费18万元,落实驻寺岗位补贴资金298.9万元。

    5.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加快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积极推进教育、科技、生态环境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二是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占全部转移支付预算的比重进一步优化。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开展扶贫领域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并对自评结果进行抽查,不断提高自评质量。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大力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四是全面实现财政补贴发放“一卡通”管理及C6财务软件全覆盖。

    总体来看,2019年财政运行基本平稳,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了边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这是昌都市委、政府及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也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

    在总结经验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依然不足,经济增长依靠外力推动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财政收入难以持续保持大幅度增长;财政收支矛盾愈发突出,收支平衡压力日益加大;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存在结构固化、支出僵化、安排重叠等问题;全面执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与中央要求有差距,结果运用不充分,一些部门重分配轻管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机制还不完善;有些部门在预算执行中仍存在法治观念不强、预算执行力差、执行不均衡、项目执行进度偏慢、预算调整追加频繁,预算执行进度离上级要求仍有差距。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2020年积极探索完善相关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西藏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创新转型的关键之年。我们将重点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着力支持创新驱动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支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改善民生,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力支持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改革,特别是全力支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及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坚持厉行勤俭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严格规范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方法和要求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着力构建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

    1.依法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法》、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等预算编制规定,根据依法履行职责和事业发展需要及存量资产情况,规范编制预算,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2.实事求是。收入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

    3.突出重点。支出预算编制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支持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重点领域改革,特别是支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等。

    4.注重绩效。注重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效益优先,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强资金统筹,强化项目审核,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5.量力而行。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支出标准,严格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6.加大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全面提高预决算透明度。积极推进支出政策、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大报送并向社会公开。

    (三)2020年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县本级收支。2020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预计为    111,827.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5759万元,上级补助预计为106,068.49万元。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预计为111,827.49万元。收支平衡。主要科目支出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计为12,775.2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预计为4556万元,教育支出预计为19,108.6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预计为14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计为7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计为465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计为305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计为1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计为6897万元,农林水支出预计为16,528.35万元,配套精准扶贫33,239.5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预计为23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预计为23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预计为10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预计为8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计为2800万元,其他支出预计为1504万元,安排本级预备费预计为2408.58万元,安排债务付息支出预计为1500万元,安排政府债券利息预计为291.1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为4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计为1229.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为1277.55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计为1277.55万元。

3.地方政府债务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20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全县债务利息支出预计为291.11万元。全额纳入预算管理,确保政府各类债务有稳定的偿还来源。

(四)2020年财政支持重点

紧紧围绕党中央的战略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县委的决策,重点支持以下领域工作:

1.优先保障“三保”。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内容,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县委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改革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切实将“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政策落实到位。2020年,预计安排“三保”支出64,374.20 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41,538.62万元(含教育和五险一金配套),保运转支出 6036.4万元,基本民生支出16,799.18万元。

    2.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决策,完善扶贫投入体制机制,大幅增加扶贫投入。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配套上年财政收入10%用于精准扶贫工作。

 3.确保各工作正常运转。投入10340.78万元,用于保障各单位专项支出,确保全县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2020年推进财政改革与管理的主要工作措施

我们将认真贯彻昌都市委、政府以及县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高政策的前瞻性、灵活性、有效性,在扩大内需和结构调整上发挥更大作用,做好财政工作,确保边坝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如期实现。

(一)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取消部门预算支出基数,围绕部门职能、履职需要、工作目标等安排预算,着力解决部门项目支出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二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对专项转移支付进行清理、整合、规范,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三是进一步理顺并合理划分政府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促进权力与责任、办事与花钱相统一,全面落实各部门的资金保障主体责任。四是进一步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五是稳步推进项目支出标准化管理,将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嵌入部门预算管理,实现标准建设与预算编制管理有机融合。六是进一步规范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七是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要求,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透明度,支持和配合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

    (二)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三保”涉及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事业发展和基层政权稳定,涉及民心向背,不仅是财政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我们将不折不扣地做好“三保”工作,严守这个“基本中的基本、底线中的底线”,切实落实好兜底责任。预算安排优先保障市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支出,特别是要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在编制预算时必须锁定工资、“五险一金”等基本支出。    

(三)加强协调培植税源。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经济目标,采取积极有效的财税增收措施,做好充分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准备,在深入贯彻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深挖税收增长潜力。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积极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继续深化资源税改革。积极协调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协税护税力度,堵塞征管漏洞,防止税收流失。

(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认真跟踪测算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对当年财政收入的影响,加强收入管理,应收尽收、及时入库,严禁采取虚收空转、乱收费等方式增加财政收入,确保财政收入真实可靠。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及时收回执行完毕、工作目标已完成的项目结余资金,统筹支持其他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积极探索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新机制、新办法,对各单位在预算执行中,确认无法实施或终止实施的项目,不再拘于“结转两年、结余一年”的时间限制,经主管部门上报后,可立即收回财政统筹安排用于其他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五)狠抓预算执行管理。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及县委的决策部署,刚化硬化预算约束,在预算执行中,新增的临时性、应急性等支出,除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明确要求,或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全部通过部门经费等现有预算解决,一律不再追加部门预算。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预算执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上级补助、年初预算与预算执行的统筹衔接,对执行进度缓慢、结转规模过大的专项资金,适度压减年度预算安排。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制度,不得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

    (六)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强化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安排预算。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政策,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

    (七)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前谋划,主动作为,进一步认清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厘清财政事业发展的优势和思路,不断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创新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式,进一步提高财政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将有限财力用于重点领域和重大事项支出。

  (八)加大扶贫资金管理力度。加大脱贫攻坚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把脱贫攻坚摆在财政保障的突出位置。继续深化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完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按照“六个精准”和“八个到位”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加快建立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依托平台建立扶贫资金总台账,实行精细化管理,全面了解资金安排、拨付进度,跟踪项目实施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建立预警机制,合理设置预警指标,及时发现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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