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职人民调解配备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司发〔2022年〕85号)要求以及《关于转发<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司〔2022〕31号)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建立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敬业精神较强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边坝县司法局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一、招录原则和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性质
边坝县人民调解中心1人,草卡镇1人,金岭乡1人,热玉乡1人,沙丁乡1人,对于录取人员具体去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分配,属聘用的编外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
2. 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热爱公益事业,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
调解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文化水平,专业技能和调解能力;
4. 原则上招聘边坝籍本地未就业大学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懂藏汉双语言,具有调解工作经历、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专业、社会心理专业优先,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5. 热爱人民调解事业,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
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具有履行高海拔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
能力,无基础疾病;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截止。(上午9:30至下午18:00工作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需填写《边坝县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近期同版免冠一寸蓝底照片3张。报考者需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一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
3.报名地点:边坝县司法局(边坝县军民路13号)。联系方式:边坝县司法局办公室(0895—4582304)。
(二)笔试(60%)
通过参加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此次笔试考点设在边坝县,具体笔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民生边坝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
(三)面试(40%)
通过笔试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均参加面试)。面试地点设在边坝县司法局二楼会议室,面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藏汉双语表达能力测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补录工作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空缺岗位,从报考人员的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确定招录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七)录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写书面总结,由边坝县司法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
1.住房问题:县人民调解中心1人自行解决,乡(镇)4人由所服务乡(镇)解决。
2.录取后与边坝县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3.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边坝县司法局在笔试、体检、政审和录用环节将电话告知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本公告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向县司法局咨询。
附:《边坝县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开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