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边坝县消防救援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边坝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支出情况表
七、政府采购预算表
八、部门收支总表
九、部门收入总表
十、部门支出总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边坝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边坝县消防救援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边坝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西藏消防救援总队、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和边坝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担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主要有以下工作任务:(1)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2)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3)参与拟订消防专项规划,参与起草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4)负责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和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5)负责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承担综合性消防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6)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7)负责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8)负责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与管理;(9)完成上级交办的相关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此次公开单位为边坝县消防救援大队本级。
第二部分
边坝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边坝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2.2988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2.2988万元,支出包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42.2988万元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2.298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73.3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42.2988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2025年预算数为542.298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73.3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三、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1.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1.12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1.12万元。
公用经费17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度没有使用地方财政经费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五、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2025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2025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5年收支总预算542.298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2.2988万元;支出包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42.2988万元。
九、2025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542.2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03.30万元,占100%。
十、2025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542.2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12万元,占68.43%;项目支出171.2万元,占31.57%。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底,共有车辆1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4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消防救援业务用车。
(四)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详见附件。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边坝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边坝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无政府负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