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开展西藏边坝炯拉措国家湿地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
西藏边坝炯拉措国家湿地公园,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行政区划内。本次登记区域涉及边坝县。
二、登记单元预划
以西藏边坝炯拉措国家湿地公园整合优化后范围界线为基础,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三、工作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
四、其他事项
本次重点登记西藏边坝炯拉措国家湿地公园整合优化后范围、面积及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数量、质量等自然状况;国有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所有者职责履行(代理履行)主体及履行方式等权属状况,以及其他事项。登记单元所涉及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权利主体等,应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昌都市自然资源局
2026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