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坝县人民政府

关于聘请多吉拉加等8名人员为边坝县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要求,树牢“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切实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经个人自荐、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等程序,现决定聘请以下8名同志为边坝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请人员名单
多吉拉加 边坝县新兴领域代表 17308957213
靳 军 平 边坝县企业代表 13889053136
王 博 文 边坝县企业代表 18289051306
李 宁 边坝县党代表 13518991524
闻 学 东 边坝县人大代表 13658957987
向 秋 边坝县政协委员 13659559590
米 珍 边坝县政协委员 13658911912
贡秋罗布 边坝县群众代表 13322551171
注:以上人员为公益兼职、无薪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学习教育全面结束,若后续建立长效机制,自动延续至长效机制运行周期,任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
二、主要职责
政绩观社会监督员在聘期内履行以下职责:
1.监督各级各部门及党员干部在政策执行、项目建设、民生保障、服务群众等工作中是否坚持正确政绩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新官不理旧账、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违背群众意愿不切实际决策、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政策规划“翻烧饼”“等靠要”不作为等问题。
2.应邀参与政绩观相关调研、座谈、督查、评估等活动,客观公正提出监督意见。
3.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学习教育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反映监督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三、有关要求
1.社会监督员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守工作纪律,不得利用监督身份谋取私利,不得泄露监督工作中知悉的涉密信息。
2.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配合监督员开展工作,对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及时整改,整改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开。
3.边坝县委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专班负责社会监督员的联络服务、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为监督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本公告由边坝县委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边坝县委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专班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