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坝县人民政府

关于退还边坝县马武乡达如村易地搬迁点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行为,根据《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藏人社发〔2022〕26号)规定,西藏边坝县炯拉密布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拟向边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设项目为边坝县马武乡达如村易地搬迁点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该项目建设单位为:边坝县马武乡人民政府,总承包单位为:西藏边坝县炯拉密布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经完成工程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有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离场证明,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西藏边坝县炯拉密布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已承诺农民工已全部离场、农民工工资已按时足额结清。现拟退还边坝县马武乡达如村易地搬迁点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01月12日。
如发现上述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边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举报或投诉,逾期将视为无拖欠,边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办理该项目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
投诉电话:0895-4582650
地 址:边坝县滨河西路31号
边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