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推进全县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协调机制,落实疫苗流通、接种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疫苗药品监管力量。
(四)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工作。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六)建立全县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等工作。
(七)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
(八)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全县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九)负责全县藏医药传承创新和藏医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藏医药人才培养,促进藏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负责全县中医药管理工作。传承创新发展藏医药事业,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相关职责,统筹协调藏医药产业发展。
(十)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十一)组织推进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二)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