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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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坝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24-11-14   浏览次数:   【字体:

边坝县审计局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和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二)贯彻落实审计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审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和昌都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乡(镇)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投资和以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自治区、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自治区、市、县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按照市审计局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全县审计系统的专业培训、审计科研和审计领域的交流活动负责开展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承办昌都市审计局组织或委托的审计事项。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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