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坝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策,组织拟订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落实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依法依规贯彻落实标准化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智慧应急”战略。
(二)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执行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建立统一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的总体安排,落实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按照权限和程序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一般灾害指挥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负责协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导乡(镇)和有关部门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工作。
(七)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八)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完善城乡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提高基层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九)贯彻落实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负责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会同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二)依法行使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县外救援工作。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领域执法工作。
(十八)承担县应急指挥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