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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坝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24-11-14   浏览次数:   【字体:

边坝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性法律法规,拟订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国防动员能源、数据管理投资促进领域有关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拟订着力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和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等实施情况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预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建议。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及经济安全、资源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和调整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领域相关改革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措施。根据授权,推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具体措施。牵头扩大有效投资常态化协调推进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执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规定权限安排中央、自治区市级、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组织协调包保项目的运行调度。

(七)组织拟订和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相关规划和具体措施。组织拟订和实施贫困地区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组织实施易地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工作。参与经济对口支援工作。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规划和具体措施。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要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措施。牵头粮食工作部门协调机制。

(九)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规划和具体措施,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建议。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共同富裕重大规划及具体措施。

(十二)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评估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碳达峰碳中和、节能综合工作方案。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负责汇总县军民融合发展的总体需求,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十四)配合有关部门承担铁路、航空等重大基础设施相关工作。

(十五)组织制定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民间投资)发展的具体措施,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制定全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措施,制定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具体措施。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竞争力。

(十)研究提出县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县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各类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及安排的建议。根据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重要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管理县粮食、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储备,负责县储备粮食、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行政管理。根据管理权限,做好中央、自治区在我县储备物资的管理。监测县内外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日常工作。

(十)组织实施地方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县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十九)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二十)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县储备粮物垂直管理和供应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负责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动员准备、组织实施,经济动员(装备动员)、信息动员等事项,承担交通战备任务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统筹推进国防动员重要项目、专项工程、强边国防动员建设,协调解决跨领域跨地区跨部门国防动员重要问题。监督检查国防动员准备任务落实。参与国防动员军地协调机制具体工作。

(二十)负责人民防空指挥体系建设,战时依法依令组织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斗争,协助参与有生力量转移和保护。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开展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指挥训练演练及管理工作。

(二十)组织指导工程防护体系建设,协调重要目标规划布局、防护建设、全县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二十)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民防空地下室)监督管理,协调国防动员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指挥场所的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管理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

(二十)负责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网络和信息化安全、建设相关工作。承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等相关工作。管理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工作。

(二十)负责国防动员、人民防空依法行政和科技工作,开展国防动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拟订能源储备政策措施;负责规范能源市场秩序。

(二十八)推进清洁能源工作。全面推进区域清洁能源开发区、清洁能源基地项目建设。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推广农光互补等光伏发电复合开发优化清洁能源产业结构,推进清洁能源非电利用提高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推动重点领域清洁能源替代,加快培育清洁能源领域企业

(二十九)负责能源预警预测发布能源信息。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负责能源运行调度和应急保障工作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三十)负责实施能源供应安全工程。拟订全县电力保供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电力保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建议。研究提出能源普遍服务的建议并监督实施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十一)归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含技术改造)工作,负责提出全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各级用于全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申报全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并监督实施。

三十二负责工业经济、数字经济的运行调度工作监测、分析工业经济、数字经济的运行态势和质量进行预测预警、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问题统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运行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三十三推动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行业改革管理创新。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品牌创建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科技重大专项。

三十四)承担县绿色工业专项工作。推动全县工业领域的节能降耗减排、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贯彻落实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污染控制的制度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助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

三十五负责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盐业和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产业园区的建设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做好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措施推进产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指导加强产业园区管理。

三十六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划和制度措施提出中央及自治区市、县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交流合作。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三十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和数字边坝、数字经济规划及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大数据战略。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县建设。参与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联系在基础电信企业工作,引导县级信息化企业发展。

三十八)承担全县高新数字产业专项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数字经济和数据应用发展,协调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协调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助力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三十九)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四十)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执行、数据要素场培育、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数据安全措施。协同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四十一落实全区、全市、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执行自治区、市、县利用外资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商业网点、商品市场(现货交易类)规划及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四十二)负责推进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推动物流配送、电子商务、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四十三)负责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牵头推动重要产品追溯机制建设。按规定权限对拍卖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四十四)组织实施全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按职责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食糖除外)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酒类、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制度,对酒类、药品流通发展进行指导。

四十五)研究提出推进全电子商务发展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

四十六)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推动进出口品牌建设。组织实施国家拟定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

四十七)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国(境)外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做法,组织实施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指导、协调出口产品贸易摩擦应对和进口产品贸易救济申诉工作。跟踪调查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对全相关产业的影响。建立全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

四十八)按规定权限开展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规范全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和管理全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

四十九)负责全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依法管理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含公民出境就业)等。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五十)牵头推进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政府关于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协调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各)、各有关部门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机制、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措施,协调解决投资促进工作中的问题,做好在投资项目服务保障工作。

五十一)统筹全招商引资工作。牵头组织举办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区、市、县外来举办投资洽谈会等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组织参加外各类招商引资投资洽谈活动助力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协调和指导相关商会协会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库和专家库的管理。负责全投资环境推介组织有关部门推介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等的招商引资项目。

(五十二)负责全投资环境推介组织有关部门推介重点发展方向、重点发展区域、重点发展产业等的招商引资项目。协调解决投资促进工作中的问题。

(五十三)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及其配套项目的整体推进和落实工作。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及乡(镇)做好引进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同质化竞争调处机制规范招商引资工作秩序。负责建立全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十四)负责县本级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国防动员能源、数据管理投资促进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五十五承担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十六)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五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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