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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09   浏览次数:   【字体:

藏政发〔2023〕12号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西藏自治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方案(2023-2025年)》已经2023年3月30日十二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4月16日


西藏自治区加强数字政府

建 设 方 案 (2023—2025年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和王君正书记“结合西藏实际,认真研究抓好落实”的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数字西藏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加强西藏数字政府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以信息化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安排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为本、统筹推进、数据赋能、协同共享、安全可控基本原则,深入开展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为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推动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2023年底,规划一批重点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基本形成权责清晰、协调统一的数字政府工作机制;建成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基础支撑,区域治理平台和掌上办事、掌上办公两大应用终端上线试运行,基本形成围绕“四件大事”“四个创建”的“一网通办”“一网协同”“一网统管”集成应用场景。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全区数字政府,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安全保障、制度规则、数据资源、平台支撑等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政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服务保障“四件大事”“四个创建”的总体架构全面形成,覆盖自治区、地(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以下简称区市县乡四级)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形成,政府宏观决策数字化转型取得初步成效。数字政府建设在服务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基础设施集约完善。全区统一安全的政务云、政务网和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全面建成,机房孤岛、网络孤岛和数据孤岛全面消除,各级各部门非涉密信息系统100%迁移上云,形成集约完善的上接国家、下连地(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数字政府基础设施体系。数据资源全面汇聚共享。构建以数据要素为核心、纵横互通的数据资源服务体系,消除部门阻隔、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类政务数据的共享交换,政务数据编目率和归集率均达到100%。政务服务高效便捷。覆盖区市县乡四级和线上线下融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一网通办” ,公共服务领域事项不断丰富,高频民生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 ,政务服务领域信息孤岛100%打通。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政务服务流程不断优化, “线下跑”转变为“线上办” , “分头办”转变为“协同办” ,群众办事实现“一表申请”“最多跑一次”。

(三)总体框架。

   按照系统整合、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总体要求,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顶层设计,从基础支撑、数据资源、公共支撑、业务应用、安全保障等方面实现数字政府建设各环节集约化、一体化建设和运行。基础支撑层。统一规划建设升级政务云、电子政务网络、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等数字政府基础设施,推动实现政务资源泛在连接、灵活运用、高效配置。数据资源层。加快建设自治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推动部门数据汇聚和共享交换,完善基础数据库、业务数据库、专题数据库,形成全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数据共享目录,提升数据分析、挖掘、可视化等能力,为业务应用提供数据支撑。公共支撑层。建设智慧政务中台、调度分析平台以及区块链、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平台,完善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统一电子印章、统一便民支付等公共支撑。业务应用层。围绕破解“一网通办”“一网协同”“一网统管”的薄弱环节和堵点难点,优化整合现有业务系统,推进政务信息化共建共治共享共用,形成协同高效、安全便捷的业务应用体系。安全保障层。统一数字政府涉及的建设、管理、运行、技术等各环节标准规范,采用密码技术,建立物理安全、数据安全、网络平台安全、应用系统安全、运行管理安全等保障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数字政府一体化基础支撑体系。

    1.建设统一规范的政务数据中心。建设自治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和灾备中心,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数据底座,规范数据标准,汇聚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提升数据处理能力,支持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跨系统的数据资源汇聚,优化政务网络,为政务服务全流程一体化网上办理和监管等应用提供基础数据和通用能力支撑。(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完成时限:2023年底)

   2.打造统一安全的政务云。加快建设自治区政务云,为各级各部门非涉密信息系统提供自主可控的云服务和基础软硬件支撑。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相关要求,推动安全可靠的服务器、存储系统、网络、操作系统等在政务云应用,进一步提升政务云的安全可控水平。建立云资源接入和一体化调度机制,加快推进各级各部门外网终端接入,完善云资源使用监管体系,不断提升云资源使用效率。(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完成时限:2023年底)

    3.建设统一的公共服务应用支撑体系。依托自治区政务云,为各政务信息系统及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统一的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便民支付、信用查询、安全密码、人工智能服务等应用支撑,便利群众办事“一号登录”“一次认证、全区通行”。(政府办公厅牵头,完成时限:2024年底)

    4.构建统一规范的政务服务体系。依托全区电子政务外网,优化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向乡镇(街道)延伸,构建基于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和政务云数据架构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加快拓展线下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区市县三级全面推广应用智能自助终端。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大厅深度融合,完善区市县乡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全区政务服务网络具备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跨系统的支撑服务能力,实现更多政务服务“网上办、就近办”。(政府办公牵头,完成时限:2025年底)

                                   基础支撑体系重点项目

    统一可信身份认证平台,依托人口、法人等基础信息库、利用数字证书、生物特征识别、(面部、指纹、虹膜、声音识别等)等技术手段,构建全区统一可信身份认证中心,推动身份认证服务互联互通,实现区内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务应用体系“一次认证,全区通行”。(政府办公厅牵头,完场时限:2024年底)

    统一电子证照系统。优化升级现有电子证照系统,推进各级政府部门电子证照数据向自治区统一电子证照平台汇聚。深化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批等领域的应用,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高频证照,推动业务办结时电子证照同步签发。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实现电子证照全国互认互信。(政府办公厅牵头,完场时限:2024年底)

   统一电子印章系统。按照国家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标准规范,建设全区政务服务电子签章管理系统,为各级政务服务部门提供制章、用章、验章等服务。与国家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对接,推进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推动全区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政府办公厅牵头,完成时限:2024年底)

    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依托费税支付平台,建设全区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推进网上缴费规范管理,缴费信息共享,满足政务服务缴费和非税收入缴费需求,为“一网通办”提供安全、统一、便捷的资金结算服务。(财政厅牵头,完成时限:2024年底)

统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应用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税务局牵头,完成时限:2024年底)

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连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逐步整合、对接各部门、各行业务系统,推进税务、银行、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建设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跨系统公共信用信息联动机制,建设真实完整、准确权威、动态更新的信用档案及公用信用信息库。(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人行拉萨中心支行牵头,完成时限:2024年底)

统一地方征信平台。建设西藏地方征信平台,积极推动建设满足我区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需求的地方征信平台,破除银政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帮助解决融资难、融资慢等问题,促进优化地方融资环境。(人行拉萨中心支行牵头,完成时限:2024年底)

统一密码服务平台建立电子政务外网国产密码支撑体系和就一服务平台,推进国产密码在政务外网网络、政务云平台、数据平台、业务应用等领域的应用,提供签名、验签、加密、解密等基础密码服务,进一步加强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销身 等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密码应用,实现政务数据全网全生命周期的可 信、可管、可控、可追溯。(政府 办公厅牵头,完成时限:2024年底)

统一信息发布平台。集成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西藏政务APP、手机短信等消息通知渠道,建立全区统一的消息交换体系,为公众提供政务服务通知信息,逐步实现各类信息通知的智能管理和自动分发。(政府办公厅牵头,完成时限2024年底)

   人工智能赋能平台。建设人工智能赋能平台,为各级各部门政务应用提供自然语言处理、视频图像解析、数据可视化、数据挖掘分析等通用能力,重点解决辅助决策、办事指引、材料预审、精准帮扶、风险预警等复杂场景的智能化应用。(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完成时限:2024年底)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优化完善西藏自治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西藏”),建立和完善权威、统一、高效的空间定位基础平台,通过互联网和政务网提供全区电子地图、影像地图、政务专题等各类空间信息资源,在线定期更新地理信息服务数据,推进地理信息协同共享,更好发挥地理信息的基础支撑作用。 (自然资源厅牵头,完成时限2024年底)

(二)推进数据资源规范收集、利用和共享开放。

    5.构建跨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依托大数据中心,对接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全区统一、跨层级、跨部门的自治区大数据中台,统一数据采集与交换标准,统筹汇聚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推动基础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支撑各级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开放和大数据应用建设,为数字西藏建设提供大数据支撑。(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完成时限:2023年底)

    6.加快完善政务数据资源体系。遵循“一数一源、多源校核、动态更新”原则,梳理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形成全区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持续完善发布资源目录。建立健全数据库动态更新和校正完善机制,建设完整准确全面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社会信用、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和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共享数据库。2023年底,实现人口信息、法人信息及政府部门签发的各类证件、执(牌)照、批文等统一编目管理和规范采集入库。2025年底,实现基础数据库和共享数据库信息全方位共享。(经济和信息化厅、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牵头,完成时限为上述工作任务时间节点)

    7.加快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开放。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立全区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清单,制定我区政务数据共享目录和共享标准,建设政府统一数据开放平台,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用、数据循环利用机制,支撑重大创新应用。加强开放数据库建设,完善开放工具,明确政企数据融合的标准规范和对接机制,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主动采集并开放数据,支持社会数据通过政府开放接口进行第三方合作开发,丰富数据资源和数据产品。2023年底,基本实现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务数据集中有序开放。2025年底,基本形成多元汇集、集中开放的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应用格局。(经济和信息化厅、政府办公厅牵头,完成时限为上述工作任务时间节点)

(三)深化数字政府共性应用建设。

8.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强数字机关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快实现与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国垂系统的深度对接和数据融通共享,支撑政务服务事项“区内通办”“跨省通办”。规范电子政务外网接入,推进政务信息系统向自治区政务云平台迁移和应用接入。完善可信身份认证、免申即享、帮办代办、审批管理、第三方评估等平台功能,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细化办事指南,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一事(网)通办”。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推动政务服务评价渠道全覆盖、信息全关联、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实现政务服务由“人找服务”向“服务找人”转变。2023年底,编制发布“一事(网)通办”事项清单,推行一次性告知、一张表受理,基本实现全区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2025年底,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基本实现全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事通办”(政府办公厅牵头,完成时限为上述工作任务时间节点)

9.拓展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建设全区统一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扩能升级西藏政务 APP,率先推动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实现统一入口、统一应用管理、统一服务监测,满足企业和群众多样化办事需求。一并推动服务领域由政务服务向城市生活、数字乡村、公共服务等领域延伸,推动更多服务事项“指尖办”。2023年底前,率先在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公安、教育、民政、交通、旅游、文体等公共服务领域打造一批体验感好、便捷高效的移动端应用。2025年底,实现100%政务服务和便民利企公共服务事项“指尖办”。(政府办公厅牵头,完成时限为上述工作任务时间节点)

10.打造全区政务服务总客服。建设自治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资源整合,形成全区统一的智能客服平台,健全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统一督办、评价反馈工作机制,做到“一号”响应群众和业务诉求, “一号”反馈办理结果、安排政务督办。加强大数据技术运用,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息内容进行分析挖掘,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2023年底,完成全区统一智能客服平台建设并上线运营。2025年底,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打造形成高品质的政务服务“总客服” ,并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政府办公厅牵头,完成时限为上述工作任务时间节点)

11.建设政务公开专区。优化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集中统一发布解读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点领域信息。加大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力度,聚焦企业和群众全生命周期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智能问答平台,大力开展政策推送、政策兑现、监督评价的全链条服务,探索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政策解读专员制度。强化政务舆情处置和互联网举报辟谣,健全完善政务舆情常态化监测、研判、处置和响应机制。(政府办公厅牵头,完成时限:2023年底)

 12.构建“互联网+监管”体系。依托自治区“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覆盖食品、药品、质量、金融、物价(价格)、特种设备、网络交易、知识产权、广告等领域的监管分平台,促进各领域监管方式由传统模式向智能化、精准化转变。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推进各部门执法监管系统与自治区“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共享、业务迁移,实现执法监管“一网通管”。建设移动执法监管应用系统,实现“掌上监管”。2023年底,完成全区统一的综合执法监管系统前期论证与建设准备。2025年底,全区基本形成覆盖全面、互通高效、管理精准的数字化市场监管体系,全区统一的综合执法监管系统和移动执法监管应用系统投入使用。(政府办公厅、市场监管局牵头,完成时限为上述工作任务时间节点)

 13.加强市场监管大数据应用。建设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整合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金融、物价(价格)等领域的市场监管、消费维权、行政执法、监测预警、检测认证、信用等各方面信息,为市场主体精准“画像” ,提升市场监管风险预判和处置能力。加强对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促进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2023年底,初步建立相关分析模型,并进行试点,重点推进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等领域大数据监管应用。2025年底,基本实现对市场主体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市场监管风险预判和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市场监管局牵头,完成时限为上述工作任务时间节点)

14.优化“互联网+督查”系统。加强自治区“互联网+督查”与国家“互联网+督查”系统贯通融合,拓展移动端应用,建设“掌上督查” ,提高督查效率。拓展“互联网+督查”业务范围,推动形成“大督查”格局,实现问题线索征集、政务督查、数据监测等业务应用一体化运行。2023年底,初步建立基于“互联网+督查”大数据的“大考核”绩效评估体系,强化绩效管理。2024年底,建成区市县三级一体的政务效能与工作督查管理平台并投入使用。2025年底,构建关联分析模型,健全基于大数据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政府办公厅牵头,完成时限为上述工作任务时间节点)

15.建设全区一体化协同办公系统。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覆盖全区各级各部门的一体化协同办公系统。统筹推进公文、信息、值班、会务等基础办公应用,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跨系统信息共享和办公协同。规范电子文件管理,提升信息化办公水平,督促指导全区各级政府部门尽快实现数字化、移动化、协同化、集约化办公。(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完成时限:2023年底)

16.建设经济运行综合平台。建设全区经济运行监测综合平台、宏观经济大数据分析系统等大数据分析平台,构建全区宏观经济基础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建立完善各领域国民经济数据归集和协同工作机制,探索构建宏观经济监测评价、景气分析和智能预测模型,为政府开展宏观经济监测预测和制定宏观经济调控措施提供数据支持。实施“数字统计”工程,加快推进“互联网+统计”工作,实现大数据与部门统计数据互补运用和关联分析。2023年底,初步建立自治区宏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决策支撑体系,实现主要经济指标智能化分析、可视化应用。构建符合数字西藏建设趋势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数字化经济监测机构。2025年底,全面建成适应经济社会全面数字化转型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全区经济运行调节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宏观调控能力和决策水平明显提升。(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统计局牵头,完成时限为上述工作任务时间节点)

17.完善数据辅助决策体系。为各部门提供多源数据资源,推动各级各部门业务系统拓展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风险防控等应用场景,全面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2023年底,通过数据归集、融合、分析、应用,开展交叉比对、趋势预判,为政策制定、经济运行、疫情防控、公共安全等提供工作支持,进一步提升政府科学决策水平。2025年底,大数据辅助决策长效机制基本建成,统筹运用政务大数据、公共大数据全面提升政府决策能力水平。(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完成时限为上述工作任务时间节点)

                                共性应用建设重点项目
    市场监管执法平台。建设市场监管执法平台,按照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要求,建立覆盖抽查检查、线索发现、案件管理、移动执法、司法衔接、文书公开的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信息平台,打通市场准入、许可、监管各环节,实现统一投诉举报、案件行政处罚、反垄断调查和执法处理、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执法督察管理,提升非现场监管执法能力。(市场监管局牵头,完成时限;2023年底)
    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平台,采集汇聚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监督抽检情况等数据,构建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检测、食品经营主体备案等信息库,以拉萨市为试点建设全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推进资源整合和共享,对食品安全全过程、全链条进行监管。(市场监管局牵头,完成时限:2023年底)
    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建设西藏药品数智监管平台,采用“标准+平台+数据中心+应用”总体设计思路,以数据资源整合、 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为重点,依托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和统一政务云平台建成并逐步开放覆盖全区三级药品监管部门的统一门户、统一认证、统一信息发布的一体化药品数智监管平台。(药监局牵头,完成时限:2023年底)

    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建设全区统一的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平台,全面升级网络交易经营主体数据库,实现与电 子商务网站、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的对接;推行网络经营者身份标识制度,推广应用网站可信标识,完善网店实名制和交易信用评价制度;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提高对网络违法交易、网络虚假广告 、网络假冒侵权等行为的处 置能力,实现“以网管网”和互联共治。(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完成时限:2023年底)

    金融监管平台。建设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和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构建“信息+技术”的地方金融监管数据集成服务体系和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协同机制,全面提升地方金融监管和金融风险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金融监管局牵头,完成时限:2023年底)

    质量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全区统一的质量基础信息平台,内容涵盖计量认定、标准管理、认证认可 检验检测,实现各业务系统之间的融合渗透、数据共享和数据互认,使之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并为其他市场监管业务提供数据支撑。(市场上监管局牵头,完成时限:2023年底)

    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全区统一的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区市县三级和被监管机构对八大类特种设备全寿命周期安全风险的分级监管,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检验检测、“96333”应急指挥、人员资质与培训考试、安全追溯、公众安全服务等应用系统的业务集成优化,构建统一平台、数据慧治、风险预警、精准监管的智慧监管新模式。(市场监管局牵头,完成时限:2023年底)

    全区统一智能客服平台。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为基础,建设全区统一的智能客服平台,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便更民热线资源整合和各地(市)、县(区)政务服务热线业务数据汇聚与监 管,健全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统一督办、评价反馈工作机制,做到“一号 ”响应群众、业务诉求,“一号”反馈办理结果、安排工作督办,利用数据挖掘和人工智能技术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息内容分析挖掘,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政府办公厅牵头,2023年底)

(四)加强部门协同,提升各领域智慧服务能力。

18.推进智慧公安建设。建设全区一体化公安大数据中心,建立完善数据资源对外服务技术体系和共享协同机制。强化数据应用,推动公安数据资源深度融合与智能应用,构建共性支撑体系,持续向公安实战赋能。建立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安防设备智能化改造、部署,完善新一代公安信息基础设施,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代化。2023年底,基本完成情指行一体化平台、新一代警综、移动警务平台建设。2025年底,初步形成全区治安防控智能化体系,基本实现数字警务。(公安厅牵头,完成时限为上述工作任务时间节点)

19.推进智慧政法建设。建设平安西藏综合指挥中心,建成政法系统统一基础网络和政法云平台(政法大数据中心),整合业务系统数据资源(数据库),实现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全程监控、实时监督,打牢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信息基础。建设“雪亮工程” ,拓展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视频监控覆盖面,加强薄弱点和盲区监控覆盖;充分挖掘现有视频资源价值,整合汇聚政法、教育、医疗等重点部门现有视频资源,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构建覆盖区市县乡四级公共安全视频共享交换体系,深化共享平台应用,强化视频智能化、实战化应用支撑。2023年底,实现政法部门办案业务线上流转和重点区域监控全覆盖。2025年底,实现各部门数据集中存储管理和应用共享,建成新时代政法系统智能化“大脑”。(区党委政法委、区高法院、公安厅、区检察院牵头,完成时限为上述工作任务时间节点)

20.推进智慧司法建设。建设智慧监狱,构建司法部监狱管理局—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监狱三级智慧监狱管理体系,实现司法视频数据实时汇聚、智能分析。建设“智慧戒毒” ,实现戒毒工作标准化、可视化。依托政法委共享平台,推进监狱、戒毒所与检察院、法院、公安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实现罪犯(戒毒人员)档案线上自动移交。建成移动可视化司法系统指挥调度平台,实现应急处突现场与指挥中心实时连线,进一步提升智能化防控能力。(司法厅牵头,完成时限:2025年底)

21.推进智慧统战建设。构建宗教事务数字化治理体系,搭建网络平台,完成统战系统基层单位业务接入,实现基层统战系统单位及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寺庙管委会电子政务内网、统战综合指挥调度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全覆盖,实现跨地区、跨部门的一体化联动指挥调度。建设民族因素网络舆情监测系统、西藏社会主义学院智慧校园系统、现代佛学院应用系统和智慧工商联系统,建立健全党外代表人士培养使用智慧数据系统,加强统战各领域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宗教治理能力和统战系统维稳能力水平。(区党委统战部,民委、宗教局、工商联牵头,完成时限:2025年底)

22.推进智慧人防建设。建设人防预警报知体系,建立健全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发布警报机制,打造覆盖全区城镇重点区域、重要目标的防空防灾一体化警报发布系统。建设指挥控制体系,构建自治区、地(市)、重要边境县(市)上下联通、灵敏高效的人防指挥信息系统。加快人员疏散隐蔽智能化建设,加强大数据基础设施共享共用,充分利用公用通信资源,推进自治区及各地(市)人防通信骨干网络建设。(人防办牵头,完成时限:2025年底)

23.推进智慧广电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广电固边工程,建设全区21个边境县(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全媒体服务平台、专用文化信息服务平台,实施边境地区传输网络改造,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广电固边兴边领域中的拓展应用。实施“三区三州”市级广电融合提升工程,推进各地(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数字化、高清化发展,搭建制播云平台和媒资系统,进一步提升广播电视服务能力。(广电局牵头,完成时限:2025年底)

24.推进智慧应急建设。建设自治区统一的智慧应急平台,构建数字化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多部门协同的灾害事故信息报送、预警发布、信息共享和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应急通信全面畅通、监测预警动态精准、监管执法高效规范、指挥决策智慧科学、数据救援精准有力、社会动员统一有序、安全防范可控可靠。2024年底,建设全区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骨干指挥网络,初步建成与国家平台相连的区市县三级一体化公共安全应急响应和指挥决策平台。建设应急指挥信息资源库,建成覆盖区市县三级应急指挥网络。2025年底,建成智能感知、快速反应、精准指挥、科学决策的数字应急指挥体系,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应急厅牵头,完成时限为上述工作任务时间节点)

25.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加强寺庙线路消防改造与智慧消防建设,建设完善列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寺庙消防设施,并推广至其他宗教活动场所。借助智慧消防技术措施将现有消防设施运行数据获取、汇总、分析,接入全区智慧消防管理平台,实现与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实时传输,实现全区列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寺庙智慧消防系统全覆盖。2025年底,建成覆盖全区所有寺庙和文保单位的智慧消防系统。(区党委统战部,消防救援总队、文物局牵头,完成时限:2025年底)

26.推进智慧自然资源监测监管建设。构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探索构建我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制度规范、技术规范、质量控制和成果共享应用办法。构建数字化自然资源监管体系,构建以对地观测与大数据及信息技术集成为支撑的全覆盖全天候自然资源监管决策和政务服务系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湿地”系统治理。筹建林草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及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建设。2023年底,初步建成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2025年底,力争完成林草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实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与西藏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互联互通。(自然资源厅、林草局牵头,完成时限为上述工作任务时间节点)

27.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构建智慧水利应用体系,打造智慧水利应用支撑平台,完善水利感知网络,建立统一的水利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形成涵盖水资源、水生态环境、水土保持、防汛抗旱、水利工程等综合应用系统,有效支撑西藏江河湖泊、水利工程和水利管理活动的监管工作。2023年底,实现对河湖水系、水利工程等涉水信息动态监测和智能感知。2025年底,初步建成西藏“水利大脑”。(水利厅牵头,完成时限为上述工作任务时间节点)

28.推进智慧生态环境服务建设。构建数字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健全服务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工作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现代技术应用,提升对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各类环境要素、污染源和生态的监测能力。加快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建设自治区生态文明大数据平台,深化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推动生态环境相关数据资源共享,推动“三线一单”管理平台与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加强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污染物、环境承载力等数据的关联分析和综合研判,提升生态环境综合监测、分析溯源、预警预测等应用智能化水平。2023年底,完成重点企业污染在线自动监控(监测)平台、“三线一单”管控平台(一期)、机动车管理信息平台建设。2025年底,建成生态文明大数据平台和智慧环保体系并投入使用,实现对重点污染企业排放的动态实时监测,生态环境质量处于全国前列。(生态环境厅牵头,完成时限为上述工作任务时间节点)

29.推进智慧交通建设。建立全区公路网智能运行监测网络,在重要运输通道布局完善视频、气象、事件监测等感知设备设施。推动道路运输管理证件电子化,增加国省道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站点。建立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网络,对公路桥梁、隧道、高边坡等重大基础设施的结构、性能、运行状态实时监测。建立重大基础设施风险评估系统,加强基础设施长期服役性能分析。强化智能出行服务,推动交通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提供交通状况查询、出行路线规划、联网售票、电子客票等服务。持续完善“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2025年底,基本建成全区交通运输“数字大脑” ,基本实现客旅联程运输“一码通行”和出行即服务。(交通运输厅牵头,完成时限:2025年底)

30.推进智慧教育建设。构建集教育管理、公共服务、教育决策及稳定安全于一体的西藏教育大数据中心。全面实施“珠峰旗云”行动计划,推进教育信息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推进全区所有学校接入互联网,实现西藏教育专网全覆盖,试点校园5G 无线网络,推进教育系统IPv6全面改造升级,实现“万兆骨干、千兆到校、百兆进班”。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促进数字校园建设全面普及。支持高校信息化学科建设,构建“互联网+”环境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培养优质本地信息化人才。2024年底,打造21所教育信息化示范校和应用标杆学校,启动智慧校园试点建设;优化西藏教育“珠峰旗云”平台,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教育大数据管理体系;数字教育资源不断丰富完善,统筹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开展跨区域、跨学校中小学双师课堂建设,提升抵边一线学校教学质量。2025年底,西藏教育“珠峰旗云”平台全面提升改造,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数字校园”覆盖率达到100%。(教育厅牵头,完成时限为上述工作任务时间节点)

31.推进智慧医疗建设。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项目,建立健全自治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实现健康医疗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强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分析应用。推进电子健康码建设与普及应用,推动电子健康码与金融支付码、电子社保卡、电子医保凭证等“多码融合”应用,逐步实现全区看病就医与健康服务“一码通用”。建设“健康西藏”便民惠民服务平台,推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提供在线预约诊疗、支付、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等服务。建设西藏自治区远程医疗服务平台,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提升边境地区和农牧区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发展互联网医院和互联网诊疗服务,探索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应用。优化完善自治区核酸检测平台,提升传染病监测预警等疫情防控信息化水平,构建形成跨地区疫情防控响应机制。2025年底,建成覆盖区市县乡四级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基本建成自治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电子健康档案城乡居民覆盖率超过75%,数字化防疫防控能力接近西部平均水平。(卫生健康委牵头,完成时限:2025年底)

32.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建设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加快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实现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全流程医保结算,持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医保联网直接结算。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构建数据安全防护体系,深化医保大数据应用,发挥医保支付方式管理、医疗价格服务管理、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信用评价管理、医保基金运行及审计监管、医保智能监管、跨省异地就医管理等系统功能作用,推进全区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医保局牵头,完成时限:2024年底)

33.推进智慧社保建设。加快社会保障卡及电子社保卡推广普及,推动电子社保卡在社会保障、看病就医、待遇补贴、政务服务、城市服务、金融服务等领域普及应用,构建社保“一卡通”新格局。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济和信息化、公安、统计等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支持电子社保卡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应用,实现“人手一卡、一卡多用、全区通用”。加快探索“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 ,构建线上线下结合的培训模式。依托“金保工程” ,加快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管理工作,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 ,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整合构建全区集中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业务系统,打造社会保险全流程智能监管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系统功能,拓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业务应用。加大人事人才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力度。2023年底,实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业务从“同城通办”“同市通办”到“全区通办” ;推出一批满足老年人和特殊群体使用需求的智慧人社服务应用。2025年底,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事项统一办理、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数据资源在社保政策制定、精准服务和跟踪评价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完成时限为上述工作任务时间节点)

34.培育特色数字文化。探索建设“文化西藏”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图书馆、数字演艺剧场,依托5G 网络提供全时线上导览服务。鼓励围绕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开展线上展播、数字艺术展示等文化体验新业态建设,利用数字孪生等数字化手段调查、保存、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记录工程。加快建设西藏文化监管安全智慧大脑,构建区市县三级文化网络,实现全区文化监管安全动态管理。培育壮大西藏优秀数字文创产业。2023年底,基本实现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艺术演出场所5G 网络全覆盖。文化管理和服务手段基本实现智能化,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均具备线上导览、3D 展示等数字服务能力,打造2个以上数字艺术体验场景。2025年底,以西藏文化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为统领的智慧文化体系初步建成,全区智慧文化建设体系高度集成,打造5个以上数字艺术体验场景。(文化厅牵头,完成时限为上述工作任务时间节点)

35.推进智慧文物建设。系统梳理整合我区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革命文物等资源,建设文物资源“一张图”的西藏文物大数据平台,实现文物资源活化利用。建设西藏文物数字博物馆,实现我区各类博物馆网上展览、教育培训、旅游展示等数字化服务。构建完善文物安全监管平台体系,实现文物保护单位全覆盖全天候安全监管。(文物局牵头,完成时限2025年底)

36.提高智慧退役军人服务能力。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形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整体协同的智慧退役军人服务体系,一网集成权益维护、军休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抚恤、褒扬纪念、帮扶援助等服务,为退役军人提供全方位立体化综合性服务,高效便捷落实国家赋予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政策福利待遇,精准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安置、优抚优待、困难帮扶等。(退役军人厅牵头,完成时限:2025年底)

37.提高智慧民政服务能力。构建“互联网+民政服务”体系,推进民政业务应用一体化,围绕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婚姻登记、儿童收养、儿童福利、基本养老、殡葬、社区、慈善、残疾人福利等十大民政服务,推动人脸识别、指纹认证等智能化技术和民政业务全面匹配、深度融合。2025年底,实现民政主要业务信息化全覆盖,民政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100%。(民政厅牵头,完成时限:2025年底)

38.提高智慧信访服务能力。建设信访信息平台,进一步增强信访事项办理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建设信访业务系统,着力解决方便群众诉求、规范信访办理、加强信访民意分析等问题,打造“网上信访”主渠道,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2025年底,实现信访服务智慧化。(信访局牵头,完成时限:2025年底)

                           智慧化公共服务重点项目
    数字技能培训帮扶工程。建立藏语言文字数字技能教育教学资源库,推进线上线下融合的数字技能教育培训试点示范,面向全区各族群众开展智能终端使用、就业、就医、消费、商务、金融、网络安全等多元化数字技能培训项目。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资源,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等信息化弱势群体开展常态化数字技能帮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完成时限:2023年底)
    智慧就业工程。用好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培训意愿摸底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全区人力资源和企业用工数据库,打造“劳动力地图”。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开发智能就业线上办理、线上培训、线上创业、线上监控平台,实现智能匹配、智能推送、智能引导等功能,并与电子社保卡深度融合,为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求职者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完成时限:2023年底)
    远程医疗工程。建设集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重症监护、远程手术示教、远程查房等信息系统的远程医疗服务平台,推进5G等新技术在远程医疗场景中的应用,与自治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通对接,实现区市县乡四级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卫生健康委牵头,完成时限:2023年底)
   智慧健康养老工程。加快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智慧老龄化领域的推广应用,深化拓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试点工作,建设智慧养老院、智慧养老社区和数字化养老服务点,构建安全便捷的智能化养老基础设施体系,集中开展日常生活、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保留适当的线下渠道,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困难。鼓励企业通过建设智薏养老云服务平台等方式,探索“系统+服务+老人+终端”的智慧养老服务模式。(民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完成时限:2024年底)

(五)强化区域协同,加快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数字乡村和数字园区建设。

39.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支持拉萨、日喀则、林芝、昌都等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有序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改造,搭建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和城市运行管理平台,深化物联感知设施设备在市政设施破损、道路环卫、露天焚烧等领域的检测应用,推动城市设施数字化展示、可视化管理,不断提升智能监管能力。发挥拉萨、日喀则等区域性中心城市龙头牵引作用,加快建设拉萨、山南智慧城市群,以政务服务跨区域“一网通办”为切入点,推进教育、医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出行服务同城化。支持拉萨、日喀则、林芝、昌都等重点城市建设高质量“城市大脑” ,支持拉萨、林芝两市试点建设城市交通大脑,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城市设计、建设、治理与服务等领域应用,打造决策研判“驾驶舱” ,提升智能感知、智能预警、智能决策和调控能力,支撑城市自我调节、智慧运行。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县(区、市)依托市级“城市大脑”创建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县(乡)。2023年底,拉萨城市大脑(二期)基本建成,日喀则、林芝、昌都等地形成一批标杆应用示范项目。形成4个新型智慧城市县(区、市)示范试点。2025年底,打造5个新型智慧城市县(区、市)示范试点,实现全国智慧城市百强县“零”的突破。拉萨、日喀则、林芝、昌都智慧城市建设基本完成,在城市精细管理、普惠公共服务等方面形成一批典型应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和运营模式。(区党委网信办,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各行署政府牵头,完成时限为上述工作任务时间节点)

40.探索智慧社区建设。支持拉萨、林芝、昌都等地打造一批智慧社区示范项目,加快推进社区公共设施自助服务终端和物业管理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广应用智能化便民服务载体和终端,以数字化创新社区网格化治理。运用大数据手段推动社区治理模式创新,畅通社区为群众办事服务的网上通道,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效能。依托社区数字化平台和线下社区服务机构,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智能小区服务。鼓励智能家居、智能楼宇、智能安防、智慧物业等社区数字化建设,丰富智慧社区应用。2025年底,拉萨、日喀则、林芝、昌都等地各完成1个以上智慧社区试点建设任务,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社区建设模式。(民政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各行署政府牵头,完成时限:2025年底)

41.推动数字乡村建设。建设自治区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完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 APP功能、基层自治和服务功能,提升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数字化服务能力。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健康”向农牧区延伸,提升数字乡村便民惠民服务水平。推动城乡数字融合,开展城乡融合试点示范,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实施信息化进村入户工程,提高益农信息服务社建设数量和服务能力。开展“数商兴农”行动,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为抓手,鼓励引导电商企业加强农畜产品电商基础设施设备数字化建设和改造,完善农牧区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农牧区电商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2023年底,面向各地(市)的网络覆盖、“融媒体+”数字乡村、数字乡村综合治理、综合服务平台、农业数字化、数字乡村扶智、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文旅等一批公益性工程建设完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西藏数字乡村建设模式基本形成,通过试点示范带动,数字乡村进入“推广普及”阶段。2025年,数字乡村基本建成,建设1000个美丽宜居乡村,益农信息服务乡村覆盖率达到80%,乡村5G创新应用,打造一批质量优、特色显的农牧区电商产品品牌,建设一批智慧小镇、特色小镇、传统村落,城乡“数字鸿沟”明显缩小。(区党委网信办,农业农村厅、各行署政府牵头,完成时限为上述工作任务时间节点)

42.加快数字园区建设。以绿色工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为契机,推动产业园、产业集聚区开展数字化转型。大力开展数字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数字技术应用,搭建各类公共服务和技术支撑平台。制定数字园区扶持政策,创新信息化服务模式,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积极吸引人才、资金、技术等高端要素汇聚,鼓励园区利用已建商务楼宇、众创空间、孵化器、标准厂房等设施,促进大数据、云计算等核心产业和智能制造、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关联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推进传统产业园区数字化转型,开展数字园区创建试点,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实践创新,将数字园区打造成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样板间”。支持吉隆边境经济合作区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各行署政府、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牵头,完成时限:2024年底)

(六)强化安全保障,确保数字政府建设各环节安全可靠。

43.强化全过程安全保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数字政府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级、一致性防护体系,保障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业务应用平稳、高效、安全运转。(各部门、各行署政府牵头,完成时限:2025年底)

44.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等相关法律规章。加强规划建设、运行监测、通报整改等各重点环节的网络安全管理。持续开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检查,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个人信息开发、利用、保护定期检查,深入推进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提高网络不良信息技术监管处置能力,强化有害信息治理。(区党委网信办牵头,完成时限:2025年底)

45.强化网络安全整体防护。制定全区重要信息系统网络与数据安全技术建设工作指南,完善自治区网络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修订全区网络数据资产分级分类、数据采集和共享规范等标准,建立健全全区网络资产、安全漏洞、安全事件、威胁情报等网络与数据安全数据库。升级自治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应急指挥平台,集约化建设西藏自治区网络与数据安全智治平台,建设全区网络与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协调指挥、信息共享、协同处理的数据中台和智算中台,实现对全区各类信息系统和网站全覆盖、数据集中采集、统一处理、共享互通,构建自治区互联互通网络与数据安全平台联动工作格局。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权责清晰的安全管理体系,健全贯穿基础网络、云平台、数据中心、数据、应用等一体协同, “防御、监测、打击、治理、评估”五位一体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落实数字政府和安全保障“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要求,加强政务领域云、网、平台、数据、系统等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提高系统访问、技术应用、运维服务、数据流动等方面安全管理能力。加强信息安全审计,推动重要数据识别认定和分级分类,引导各部门数据生产、加工和消费链路部署在可监控的安全环境中,为数字政府提供整体安全防护。推动政务云平台获得安全认证,落实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及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相应测评。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条块融合的安全管理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日常监测预警,确保安全工作协同共治。建立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区党委网信办牵头,完成时限:2025年底)

46.强化安全技术支撑。健全集智能监测、威胁预测和态势感知于一体的安全态势分析机制和政务、公共数据平台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建设大数据安全检测体系,为全区统一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指挥平台提供数据支持。加强敏感数据保护,落实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做好数据资源在采集、存储、使用、开放等环节的安全评估和防护,实现数据安全预警和溯源,避免数据泄露。推动安全可信技术在传输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和安全计算环境的应用,保障数字政府建设自主可控。按照国家密码管理政策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深化国产密码在数字政府各领域应用。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安全保障领域深度应用,推动安全运维自动化和专业化,提升安全事件应急响应能力。(区党委网信办牵头,完成时限:2025年底)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加强党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数字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强化各级政府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本级党委报告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自治区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成效。

(二)健全体制机制。

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成立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全区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公厅,具体负责组织推进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强化统筹规划,明确职责分工,抓好督促落实,保障数字政府建设有序推进、取得成效。优化政府职责体系。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涉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划转的,相关牵头单位和工作任务一并调整。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以数字化改革整合优化政府审批、服务、监管、执法等职责,理顺各级各部门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等方面的职责关系,强化政府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治理的管理职责,构建与数字政府相适应的政府职责体系,推动政府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将数字政府建设与党委、人大、政协、法检两院、纪委监委系统数字化建设有效衔接,合力推进数字政务建设。优化组织运行架构。适应数字化转型要求,推动政府组织运行架构持续优化,实现业务数据共享、组织在线协同和业务高效运转。动态评估组织运行状况和政府履职效能,通过重塑业务流程、创新协同方式和优化机构设置,打造扁平高效、整体联动、弹性敏捷的政府组织运行架构。创新政府治理模式。将“数字化思维”融入政府治理全过程,明确运用新技术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推进政府部门规范有序运用新技术手段赋能管理服务,推动技术部门参与业务运行全过程,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网络,加快政府治理模式向政民双向互动、线上线下融合转变,推进政府治理理念、治理方式全方位创新和深层次改革,推动实现政府治理更加精准高效、规范透明。

(三)健全标准规范。

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结合《自治区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自治区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标准》《政务信息化标准规范》等标准规范,推进西藏数字政府建设相关数据汇聚开发利用、系统整合共享、共性办公应用、关键政务应用等标准规范制定,持续完善已有关键标准规范,推动构建多维标准规范体系。加大数字政府标准推广执行力度,建立评估验证机制,提升应用水平,以标准化促进数字政府建设规范化

(四)提升数字素养。

将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作为建设数字西藏、数字政府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工作,搭建数字化终身学习教育平台,构建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培训体系。把提升领导干部数字化治理能力作为全区各级党校(行政院校)的重要教学培训内容,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创新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建设一支讲政治、懂事业、精技术的复合型干部队伍。深入研究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

(五)强化资金保障。

严格执行自治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聚焦重点支撑、重点任务,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任务及试点示范工作,加强项目集约化建设、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避免重复投资浪费。各级各部门要千方百计拓宽资金渠道,积极争取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援藏省市的政策、资金、人才和项目支持。

(六)加强运营管理。

持续加强制度、流程、组织、队伍等各方面建设,整合运维服务资源,规范运营行为,形成统一管理、集约高效的一体化运营体系。严格保密制度,建立统一、集成、开放并可扩展的运营管理系统,实现数字政府运营工作智能高效

(七)强化考核评估。

在各级党委(党组)领导下,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完善西藏数字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树立正确评估导向。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请示报告,促进数字政府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抄送:区党委各部门,西藏军区,武警西藏总队。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区政协办公厅,区监委,区高法院,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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